1张电话卡50元收购!保健品店老板让老年顾客办的部分卡涉诈骗案,3人获刑

老年人只需拿上身份证去营业厅办理一张电话卡,再把电话卡交给保健品店,就能领到50元……这一幕在四川绵阳一家保健品店上演。然而,在老人将办理的电话卡交给老板后不久,部分电话卡却被查出涉嫌多起诈骗案。原来,保健品店老板在金钱诱惑下,让店内老年顾客办卡后,进行收购并出售。近日,金某、刘某、王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分别获刑。

张电话卡50元收购!保健品店老板让老年顾客办的部分卡涉诈骗案,3人获刑"

电话卡资料图。图据图虫创意

据介绍,金某找到刘某以每张150元至200元的报酬让其帮忙收购电话卡。而刘某将目标锁定在了开保健品店的王某身上。

王某的店中有很多老年顾客,在刘某的金钱诱惑下,王某开始向店里老年客户宣传,办一张电话卡就送50元。老年人见能免费领50元,于是带着身份证去办理电话卡。就这样,金某通过刘某从王某处收购电话卡共30余张。

事后不久,东窗事发。警方在侦破一起电信诈骗案时发现,金某、刘某、王某收购出售的电话卡中,部分老年人办理的电话卡涉嫌多起诈骗案,涉案资金达20多万元。

近日,绵阳涪城法院作出判决,金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。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并对三人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、互联网账号等,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;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、账户、账号等。

法官提醒:

电信诈骗的电话一般来自境外,诈骗团伙需要借助境内的电话卡将境外来电转变成国内座机号码,隐匿真实位置,降低被害人防范意识。其中买卖、出借、出租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手机卡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提供便利,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。出借或出售电话卡可能受到停机、不能办理新入网业务等惩戒,严重的话还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。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,切勿将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手机卡、U盾等出租、出借、出售给他人,以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。

周兰兰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

编辑 潘莉 责编 官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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